异地抓捕企业家牟利?“远洋捕捞”式执法引关注,法学专家疾呼:应尽快专项整治!
华夏时报记者 张玫 陈锋 北京报道
律师分享多个典型案例
研讨会上,北京华象律师事务所颜立东律师分享了多个案例。
第一个案例是杭州一家线上销售“瑶浴包”的公司,其销售的是广西金秀生产的正规产品。有关资料显示,重庆某县的公安机关在刑事立案之前,进行了为期三个月秘密侦查,后以当地陈某某购买了1682元的“瑶浴包”后称无效果为由以诈骗罪立案,随即出动300余名警力赶到杭州将该公司一锅端,抓捕了155人,据称涉案金额高达2亿元。据了解,目前该案存在擅自降低立案标准、缺少异地执法办案手续、办案人员违规自行收取保管涉案财物等违反公安机关禁止逐利执法“七项规定”的问题。由于公安机关存在使用带有标准答案的模版制作讯问笔录的问题,检察院已经将100多名犯罪嫌疑人的讯问笔录撤回不再出示。这就是典型的趋利执法、“远洋捕捞”。
第二个案例是北京一家小额贷款公司被宁波某地办案机关盯上,尽管多达85%的借款人无财产损失,但仍被以诈骗罪抓了几十人。第三个案例是广东一家保健品公司在塞北某县因一人购买2000元产品被报案,公司董监高和员工被一锅端,涉案金额据称几个亿。第四个案例是收取收藏品鉴定费,被定为了诈骗罪。河南某县的一名所谓“藏友”,找到广东深圳一家拍卖公司,声称自己有藏品需要委托拍卖,拍卖公司要求对其藏品进行评估鉴定,按照行业规定需要收取一定鉴定费用。办案机关所在地的这名“藏友”支付5000元鉴定费后报案,办案机关迅速立案后,将该拍卖公司员工47人跨省抓获,目前,被分案审理,已经一审判决的被告人均被判处了巨额罚金,同时被处没收违法所得,查封扣押冻结资产几千万。
广东省积极推广深圳市的应对经验,建立民营企业省外刑事案件应急协调处理机制,规范异地公安机关在广东的执法办案协作程序,明确跨省异地执法案件除非由公安部指派,否则应由省公安厅统一调派处置。
深圳市在预防方面推动企业合规管理,鼓励有条件的民营企业建立企业合规管理体系,从源头避免刑事风险;在维权方面,则依法维护民营企业涉外地刑事案件合法权益,规范异地公安机关在深执法办案协作程序,对异地执法机关在深随意抓捕企业家、动辄查封企业账户资金的行为坚决说“不”,并建立民营企业家市外刑事案件应急协调处理机制,帮助涉案企业依法应对。
广东省人民政府参事室调研组梁建伟研究员牵头撰写了“跨省逐利性到我省执法日趋严重——民营企业深受其害 反映强烈”文章,直陈广东众多企业面临的逐利性执法问题,并提出了推广深圳经验、由省检察院公安厅牵头调研并提出针对性建议、规范涉产权强制性措施、引导企业加强风险防控等建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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